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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热烈祝贺越南成立95周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成立80周年,祝贺并高度评价越南开展革新事业近40年、落实《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修订)》近15年来取得的重要成就,推动越南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深度广泛融入国际政治、全球经济、人类文明,承担重要国际责任,在多个国际组织和多边平台发挥积极作用。中方祝愿并相信在以苏林为首的越共中央坚强领导下,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必将胜利实现越共十三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筹备好和成功召开2026年越共十四大,带领越南迈入发展新纪元,成功建设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主义越南。中方重申支持越南国家发展繁荣、人民幸福,建设强大、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统筹推进革新事业、工业化、现代化,全面融入国际,发展广泛友好的对外关系,为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繁荣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双方同意,加强两国执法高层交往,发挥好合作打击犯罪部长级会议、战略安全对话、政治安全联合工作组等机制作用,有效开展安全、情报、反恐等领域合作,加快设立两国公安部热线,合力打击各种形式的跨境犯罪。深化中国执法安全部门与越南公安部合作,加强在反恐、打击网赌电诈、网络犯罪、经济犯罪、贩卖人口、出入境管理、追逃追赃等领域合作。就反干涉、、防范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等加强信息情报交流和经验共享。扩大中国应急管理部与越南公安部之间的合作。加强两国法律和司法领域合作,落实好两国司法部、中国司法部与越南公安部合作谅解备忘录,年内举行司法行政部门首次边境会晤,不断完善司法协助机制,增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互鉴。
加强公路技术交流合作,高度评价中国坝洒-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开工建设,推动中国天保-越南清水国际口岸跨界交通工程开工建设。双方将继续发挥中越陆地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机制作用,加快友谊关-友谊、浦寨-新清货运专用通道智慧口岸建设,视情在东兴-芒街等符合条件的其他口岸推广,提升智慧海关“软联通”。支持加强陆路、航空和铁路运输合作,继续开展《国境铁路协定》修订工作,发展中越国际铁路联运,推动恢复国际联运旅客列车,开通更多中越跨境班列,为铁路口岸检验检疫和货物通关提供便利。在符合双方时刻管理规则的前提下,为两国航空公司延长、增加起降时刻、开拓两国市场提供便利,鼓励两国航空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恢复、增开航班。欢迎越南的航空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引进和运营中国商用飞机,支持在中国商用飞机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
加强中越经济战略对接和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及将“两廊一圈”经济走廊拓展至重庆等两国区域发展战略对接。双方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信誉、具备先进技术的企业赴对方国家投资,将为此营造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欢迎两国企业合作研究应用5G技术。加强人工智能、清洁能源、绿色发展、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合作。发挥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模式研究工作组作用,积极探讨开展跨境经济合作区模式试点,共同打造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双方同意深化两国国企改革和管理经验交流,开展人员培训合作。用好两国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就金融货币领域政策调控和改革加强信息沟通与经验共享,落实好跨境二维码互联互通合作,探讨扩大本币结算范围,提高抵御金融风险能力。在符合各自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关键矿产合作。加快落实传统医学院二分院、越中友谊宫维修维护以及其他民生领域合作项目。
加强在环境污染治理,特别是城市空气污染治理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水资源和气象合作,相互交换汛期水文资料。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合作。努力将科技合作打造成为两国合作新亮点,探讨开展人工智能、半导体、核能等领域合作,落实好中越科技合作协定,继续发挥好科技合作联委会作用,深化科技创新政策对接,在医药卫生、防灾减灾、清洁能源、绿色农业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加强中越科技人文交流,推进技术转移与创新创业合作,鼓励双方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培训交流合作项目。加强核安全法规管理规定、标准化等领域合作,探讨开展核电发展合作。继续落实好双方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探索开展两国地理标志保护合作。继续开展卫生健康,包括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控、传统医学等领域合作交流。
双方重申加强多边协调配合是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今年是联合国成立80周年。双方重申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联合国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越方祝贺中方成功举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面对国际形势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双方将坚持弘扬多边主义,共同捍卫国际公平正义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维护国际社会团结合作,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支持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双方强调将共同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一切形式的单边主义,反对各种危害地区和平稳定的做法。
双方同意,推动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等重大理念和倡议框架下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双方愿携手落实全球文明倡议框架下合作,共同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促进民心相通。积极落实关于全球发展倡议框架内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有效落实关于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的各项文件,支持中国同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之间互联互通。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东盟(ASEAN)等多边机制的协调配合,在国际组织职位竞选中相互支持。越南积极评价金砖国家为促进新兴市场国家团结协作发挥的重要作用,愿就成为金砖伙伴国保持沟通,愿加强同上海合作组织的合作。
双方强调维护亚太地区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性,同意践行开放的区域主义。中国支持东盟建设团结、统一、自强与发展的东盟共同体,支持东盟在不断演进的亚太地区架构中保持中心地位,愿同东盟国家携手推动关于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的倡议,推动加快签署和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协定,致力于促进更高水平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双方同意继续协调推进澜湄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实现更加融合、繁荣、可持续和包容的次区域愿景,并推动构建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举办好2025年澜湄合作领导人第五次会议和第十次外长会。中方支持越南2026-2027年担任澜湄合作共同主席,双方将密切配合并共同主持有关机制会议。